教育系统工作会议召开

2013-04-01 来源:北仑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年度会议精神,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安排2013年高中段及以下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推进教育人才的培养和引进,3月29日下午,教育系统工作会议在351会议室举行。

   

  区教育局局长胡小伟讲话

   

  区教育局副局长徐炯解读教育人才培养与引进政策

   

  区教育局副局长盛光杰主持会议

   

  区教育局纪委书记部署党政廉政建设工作

   

  区教育局副局长余智军部署招生和校园安全工作

   廉政文化进校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会议部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学校安全工作。2013年将重点推进学校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有偿家教惩处力度,加强校级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推进全区廉政文化进学校工作,推广阳光监督平台的运用。2013年,继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中小学“平安校园”100%通过复评,省等级幼儿园90%达到“平安校园”,创建“宁波市平安示范校园”5%;中小学、省二级以上幼儿园食堂量化等级评定力争A级食堂30%以上,B级食堂力争达到50%,食品安全示范学校争取再新评5家;加强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5所;扎实推进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会上,教育局与学校签订《2013年北仑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2013年北仑区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表彰2012年度区“平安校园”和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优秀单位。

  2013年高中段及以下学校招生政策详解

  幼儿园招生报名办法:

  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小孩到就近幼儿园或其他幼儿园报名,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免疫接种卡等证件。属外地户籍的儿童,报名时父母还须带居住证或暂住证。

  各公立幼儿园和各中心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户籍、居住地等情况,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地附近周边居住的幼儿入园就读。在优先满足本地户籍儿童入园的前提下,有条件地接纳外地户籍儿童,资格条件可参照《2013年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段就学资格查验办法》(仑外教办〔2012〕7号)文件规定执行。幼儿园不得举行与招生入园相挂钩的知识性测试。

  今年继续缩小小小班(托班)规模。现有教育资源均应优先用于招收3~5周岁的幼儿就读,各辖区中心幼儿园不再设立小小班。

  义务段学校首次启用网上招录系统,确保分层有序招生:

  首次启用网上招录系统。为使招生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今年,我区招生工作采用电子化管理,首次启用网上招录系统。不仅各校地段生、择校生的报名、录取工作在网上“一目了然”,而且备受关注的借读生招录工作也将借助网络网络平台,让家长了然于胸。届时,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外来务工子女都会有一个联单号,报名时,只需把自己的联单号输入北仑教科网的招录系统中,就能得知自己是否已被学校录取,或者仍在调剂中。该招录系统还会动态显示各校借读生的已报名人数和还可报名人数,便于借读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到相对较近的学校进行报名。

  继续严格控制择校生。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从严控制义务教育择校现象,201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择校生招收比例控制在实际招生人数的3%以内。择校生的资格条件:本区户籍学生,在非户籍所属街道乡镇拥有要择学校的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每生限报1所学校,报名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原件。各校择校生的录取办法:若择校生报名人数,未超过可招收的择校生人数,则可直接录取,若超过可招收人数则须通过公开摇号方式产生择校生的录取名单。

  分层有序录取。首先确保地段生100%入学。其次对持有北仑区公安部门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长期)的外地户籍学生入学,纳入借读生招生序列,在完成地段生、择校生招录后在借读生录取时应优先招录。广泛接纳外地户籍借读生。借读的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的《2013年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段就学资格查验办法》(仑外教办〔2012〕7号)文件规定执行。各中小学确保符合资格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符合条件的外来工子女在义务段公办学校就读的达85%以上。

  高中学校招生政策稳中有变:

  借读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在我区初中学校借读的非浙江省户籍(港、澳、台籍学生除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区高中段学校,应满足下列条件:(A)具有完整的北仑区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B)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即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北仑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C)有父母一方近3年在北仑区参加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的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咨询电话:12333)。自2014年起,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毕业生应回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                 

  对原在本区就读但不符合报考我区各类高中段学校相关条件的省外户籍考生,规定如下:一是同意其就地中考(借考),由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出具中考分数和可录取在相应高中段学校证明,转回原籍就读相应高中。二是设置三年过渡期,仍持续原来政策,可以报考我市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

  中考科目总分不变,三学科有增有减。今年中考总分值不变,仍为610分,但有学科之间调整。语文、英语、体育三门学科不变。语文仍为120分,英语仍为110分、体育仍为30分。

  数学、科学、社会有变化。其中数学由去年的120分,增加到130分,科学由去年的150分,增加到160分,社会由去年的80分减到60分。

  普职比例达到1:1。2013年北仑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比例1:1左右,并确保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的比例在99%以上。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4班,约1830人。北仑中学跨区域招生班取消。北仑中学继续开设国际班。滨海教育集团普高班和国际班首次招生。

  另外,北仑中学新疆班直升4班,约160人。

  中职学校计划招生约1840人。其中,北仑职高计划招生32班,约1440人;区外职高约100人;中专约150人;技校约150人。

  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三个批次录取。其中,第一批次为北仑中学4班、柴桥中学5班、明港中学2班、泰河中学2班;第二批次为柴桥中学5班、明港中学10班、泰河中学4班;第三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区内职高、区外职高、普通中专、技校等)。北仑中学保送生招生提前进行。

  各学段报名时间节点:

  幼儿园报名时间: 5月5~7日。

  小学地段生报名时间: 5月5~7日;地段生录取时间:5月21~23日。择校生报名:需申请择校的本区户籍学生必须先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再于5月9~10日到要申请择校的学校报名。

  初中招生时间:5月上旬~7月初;其中择校生报名时间:5月9~10日。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查验入学资格查验时间为4月1~30日的工作日;5月28日,在北仑教科网上(http://www.bledu.net.cn)公布各中小学校可接纳的借读生计划人数;报名时间6月2~3日;借读生录取及调剂时间6月18~19日;两所民办外来工子女学校进行录取时间6月20日,6月21日下午网上查询录取情况。

  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时间:4月16~18日。

  推进“三项计划”引领教师专业成长

   

  会议详细解读北仑区培育和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政策。2013年,教育系统将开展“千帆计划”、“百舸计划”和“领航计划”,促进不同层面教师专业成长。

  “千帆计划”面向全体教师,通过“新教师成长、学历提高、教育科研、结构优化”等措施,促进教师素质全面提升。

  “百舸计划”面向各类名优骨干教师,通过培育与引进,提升区域优秀教师人才的数量和骨干层次。重点强化名师工作站建设,强化“阳光送教”活动,强化定向发展计划和人才引进。

  “领航计划”培育与引进一批师德、学校管理、学科教学等方面领航的优秀教师(校长),带动骨干教师(校长)进一步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