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 2018 年度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0-10

各设区市社区大学(城市大学、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县(市、区)社区学院:

根据《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2018 年工作要点》(浙社教〔2018〕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 2018 年度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18 年度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主要围绕社区教育发展中的学术前沿和重点现实问题,可重点关注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家庭教育、老年教育办学机制以及社区教育融入乡村社区治理等问题。此次课题申报不设立指南,研究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特长,自行选题。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及其以上的行政单位或办学机构,在相关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学术资源和较强的研究实力,能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保障,并作出相应的信誉承诺。

(二)申报人条件

1.申报者须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各项学术道德规范。

2.课题负责人是课题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确能担负必要的实质性研究任务,有开展研究的时间和质量保证,能依照研究计划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3.倡导课题申报采用团队合作形式,鼓励跨单位、跨部门,实行省、市、县联动,保证研究团队结构合理、成员精干。

4.课题主持人仅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位课题组成员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获得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立项且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凡获立项课题主持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其它级别的课题。

三、申报程序

(一)课题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申报表》(下称《课题申报表》)、《浙江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下称《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不得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中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及反映信息的相关背景资料,以XX的形式替代申报者姓名及其所在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评审。

(二)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和申报材料予以审核,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盖章,再上报至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同时须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课题承担单位须对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任务作出明确承诺。

四、其他

(一)经专家评审后,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对申报质量较高的课题将推荐至省教科规划办,申报2019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省教科规划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具体推荐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次课题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11月9日前将《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浙江省社区教育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均一式一份)寄(送)至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稿。以上表格请从浙江社区教育网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赵师红、吴思孝;

联系电话:057188904355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6号

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邮编:310030;

电子邮箱:sqjy@zjtvu.edu.cn

 

 

                       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2018年9月26日

 

 

 

 

 

 

 

 

 

 

 

 

 

 

 

 

  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