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关于申报 2018年度社区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社教〔2018〕5号

2018-09-12 来源: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各设区市社区大学(城市大学、指导中心)、各县(市、区)社区学院:

根据《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社教〔2018〕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社区教育学习资源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社区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全省拟资助35门左右社区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内容涵盖职业技能类、生活休闲类、文化素养类等,2018年重点关注乡村振兴战略、社区教育融入社区治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老年学习等工作主题。希望通过社区教育优质课程建设,规范社区教育学习资源建设,努力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社区教育课程建设体系。

二、申报要求

各社区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要严格遵循《浙江省社区教育特色课程建设标准(试行)》规定,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课程建设主题与内容应立足当地社区教育发展现状和文化特色,遵从课程建设基本规律,注重实践运用。

(二)课程教学内容应适应社区居民终身学习需求,编排合理,传授知识与提高素质相结合,体现终身学习基本要求。

(三)课程建设预期目标要合理,注重线上线下结合、纸质文本和电子资源结合,多形式展现建设成果,且微课不少于4个。

(四)课程建设项目须组建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的建设团队。课程建设负责人由具有本课程相关学科学术背景的教师担任,是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的主要设计者和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者。

(五)课程应具有一定的受益面和教学成效,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普及性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程序

(一)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人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社区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

(二)各县(市、区)社区学院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及时汇总报送设区市社区大学(城市大学)。   

(三)各设区市社区大学(城市大学)组织遴选和推荐,填写《浙江省社区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报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四)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后确定资助课程建设项目名单,并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建设协议。

四、其他要求

(一)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将视课程建设情况对本年度立项的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给予1-2万元/门的资助。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配套经费须明确同意按照不少于1:1支持课程建设,且专款专用。

(二)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者要具有课程建设能力与条件,承担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优质课程建设项目未完成者,不得再次申报。

(三)请各设区市社区大学(城市大学)于2018年9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有关申报表请到浙江社区教育网下载(网址:www.zjce.edu.cn)。

不明事宜请与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程仙平、赵师红,电话:0571-88904355,地址:杭州市振华路6号,邮编:310030,E-mail:sqjy@zjtvu.edu.cn。

 

 

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