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品牌项目答辩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8-05-16 来源:宁波社区教育网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积极贯彻《教育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推动社区教育项目品牌化建设,推进我市社区教育工作内涵式发展,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在“十三五”期间实施终身教育提升工程的意见》(甬教计〔2017〕48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品牌项目答辩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验收时间

2018年6月12日一天

二、答辩验收地点

宁波社区大学教学楼401教室等(详见分组安排)

三、答辩验收要求

1.各参评单位请准备好汇报材料,以PPT形式向验收组专家汇报。品牌项目汇报材料可以《宁波市社区教育品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稿)》为参照,集中展示品牌项目建设的培育运作过程,集中体现品牌项目取得的创新成效,着重突出品牌项目的创新特色,着重突出品牌项目的实质成果,着力突出品牌项目的内涵品质。

2.各参评单位汇报时间请控制在25分钟以内。验收组专家将根据汇报情况,进行现场提问,开展互动交流。

四、其他事宜

1.本次答辩验收工作实行“先定小组,后选专家”的方式进行操作,请第一至四小组、五至八小组的第一家单位选派专人分别在6月12日上午9:00和下午1:20到行政楼4楼第二会议室进行专家组随机抽签工作。

2.本次答辩验收工作将在各单位已有申报材料的基础上,以现场答辩为中心,按照《宁波市社区教育品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稿)》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文公布。

3.根据《关于在“十三五”期间实施终身教育提升工程的意见》(甬教计〔2017〕48号)相关规定,市社区教育品牌项目在立项公布后,市教育局将给表彰奖励,并将汇同相关单位做好品牌项目的宣传、推广、提升等工作。

4.请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做好通知与动员工作,

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准备,积极提炼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展示社区教育品牌项目建设成果。无故缺席项目答辩的单位,视自动放弃。联系人:赵文君,联系电话:87212906,13396670398。

五、分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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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