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安吉游戏”实践区和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

2021-05-17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安吉游戏”实践区和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

浙教办函〔2021〕12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安吉游戏”实践区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要求,在县(市、区)申报和各设区市教育局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审核,决定确认慈溪市等11个市,县(市、区)为浙江省“安吉游戏”实践区;确认杭州市余杭区等11个县(市、区)为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确认杭州市余杭区海创幼儿园等106所学校(幼儿园)为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试点校(园)(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浙江省“安吉游戏”实践区名单.doc

   2.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名单.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