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恩中学荣获“宁波市文明单位”称号

2016-04-03 来源:海曙教育局

      近年来,东恩中学坚持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办学理念,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把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作为不懈追求的目标,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努力营造“文明校园”、打造“平安校园”、建设“质量校园”、创设“文化校园”、塑造“书香校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近日,东恩中学被宁波市委、市政府授予“宁波市文明单位”称号,系海曙区教育系统唯一。

       一是坚持政治文明,创新管理。学校把文明创建工作内化到学校教育工作中,指向文明长效、实效育人。坚持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学校全年目标管理、工作计划中,学校重大决策由行政会、职代会民主讨论通过,建立师资保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奖励制度等为文明创建工作长期开展提供保障。学校坚持新课程理念,积极稳步推进新课程改革。以“教育现代化”作为战略核心,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智慧教育,对学校智慧教育进行有效的探索和实践。

      二是坚持物质文明,底色浸润。学校重视环境对“人”的教育滋养,先后投入资金改善教育设施和校园环境。成立了护绿小分队、膳管会、环保工作小组,开展各项环保教育活动;并利用各种途径进行环保宣传,请专人对校园绿化进行增添、养护和管理,目前学校绿化覆盖率达到53%。学校还被评为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宁波市园林绿化先进单位,宁波市绿地认养认管护绿贡献奖等荣誉。

      三是务实精神文明,长效扎实。通过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推进德育文明常态化、志愿服务辐射周边、开展感恩特色教育、推广心理健康教育等措施,落实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建设。其中“感恩”教育已成为学校办学史上的一大特色和亮点。学校着眼于“学会感恩,立志成才”;着眼于增强学生在社会和自然中的实践体验,引导学生理解现代社会感恩教育的深层内容,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之恩、教师的育才之恩、社会(国家)的培养之恩、自然给予的生存之恩等,理解感恩的意义和价值。学校被评为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还被中央文明办指定为关于培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试点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