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河塘社区:开出首张垃圾分类警告处分单

2020-11-06

近日,高河塘社区开出首张生活垃圾分类处分单,根据相关要求,对不按规定要求乱丢垃圾的一位居住在兴业城市嘉苑的居民开具警告处分单,并进行批评教育。

自小港街道实行撤桶并点及定时定点投放工作以来,高河塘社区严格按照《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形成了“社区主导、创建宣导、撤桶引导、投放引导、巡检教导、收运疏导、执法训导”的工作模式。据了解,被开具警告单的该户居民从来不把垃圾扔到指定的垃圾桶,更别说进行有效的垃圾分类。小区的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巡查员以及物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进行劝导教育都无效,他仍旧我行我素,不顾劝阻将垃圾随意扔在楼道里。10月28日,该业主又将垃圾随意丢弃,正准备扬长而去的时候。街道城管执法人员当即叫住该名住户,批评了他乱扔垃圾的行为,并根据《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当事人开出警告单。

“我知道社区很早就开始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了,但因心存侥幸,不想跑那么远的垃圾桶扔垃圾……”该居民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高河塘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只是一次警告处分,但意义重大,表明了社区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社区中的决心和勇气。希望通过此次行政处罚,警醒广大社区居民,一定要按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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