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

2021-05-0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

浙教办函〔2021〕9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共同参与、分项承办的原则,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统筹安排了2021年省级大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现予公布。

列入本计划的大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共23项。各地各校要广泛组织开展学生人人参与的体育活动,扩大参与面。要通过竞赛活动带动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同时鼓励各地各校积极申办省级体育计划赛事,营造良好的学生群体活动的氛围,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开展。

各地各校在组织和参与体育竞赛、集训等活动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体育竞赛新形式,扩大学生体育竞赛的受益面。各承办赛事及参加比赛的学校,均须制定书面的安全工作预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参赛人员须按规定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师生平安。要严格赛事纪律,严把运动员资格关,杜绝弄虚作假,加强廉政教育,建设清廉体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教基厅〔2018〕4号)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加强安全评估。学校不得组织承办和参加未经批准的体育比赛,不得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擅自组织或参加跨区域集聚性大型活动,确保学生体育竞赛规范、安全、有序。

附件:1.2021年浙江省学生体育竞赛计划表.doc

   2.浙江省学生体育竞赛项目承办申请表.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