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恩中学获浙江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2016-07-26 来源:海曙教育局

近日,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2011—2015年全省法制宣传先进单位,东恩中学榜上有名,荣获全省法制宣传先进单位。

近几年来,东恩中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精神,及上级部门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深入扎实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以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和提高全校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把学校的各项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局面。学校坚持依法治校,法制护校,学校还自编校本课程,校本德育教材《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读本》、《明理养德》、《初中学生礼仪教育的实施与研究》等。

学校还拓宽教育途径,在学习有关的法律和手册类的读本后,经常举办主题班会、辩论会,法律知识竞赛、以法制为主题的专栏,有奖征文、模拟法庭、组织学法兴趣小组等活动等,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增强对学生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经过市、区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公检法、街道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逐步建立健全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普法教育网络,继续办好法制学校,完善法制副校长和“一校一警”制度。法制学校由德育处负责组织,并邀请南门派出所指导员作为副校长。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听报告、讲座,让师生接受不同形式的法制教育。学校专人老师或行政领导轮流进行上课,并邀请南门派出所、海曙交警支队、望春监狱等公安司法部门的业务骨干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学生作法制教育讲座,国旗下讲话、参观法律宣传画展、交通安全法律讲座、安全疏散演练等,

  普法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恩中学将继续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法制护校,按厚德、慎教、求实、创新校训要求学生,塑造时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