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方案:招生考试模式发生显著变化

2014-09-29 来源:象山教育局


    9月19日浙江省发布了“新高考方案”,作为全国两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之一。该方案将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此次推出的高考招生改革方案,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让学生在自己的学业上、在专业和学校的选择上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具体变化:
    一、 招生模式。采用统一高考招生、高职自主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招生等四种模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多元选拔模式不仅利于学生发挥特长,而且使不同类型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更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招生模式招收学生,实施因材施教。
    二、 考试模式。取消文理分科,学生可以在七门选修课中任意选三门,在考试次数上,除了语、数须统一高考外,其他科目考生都有两次考试机会,可选取最好成绩。新的高考方案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占有比较大的分值比重,这可以引导学生学好每门课程。在此基础上,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优势和志向,来选择不同的考试科目,引导学生规划自己的学业。统一组织职业技能考试,每年1次。考生可以自主选报1-2个类别;同一大类考生可参加2次考试,成绩2年有效。
    三、 志愿与录取。在志愿填报上,改变了以往“先填学校后填专业”的做法,考生可根据自己喜欢的专业选择相应的学校。高校根据专业需要,确定招生要求,分类确定最多3门选考科目,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的选考科目只要有1门符合在此范围中,就能报考。高校录取不分批次;按专业平行投档。高职提前招生“一档多投”,即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时,由考生选择确认1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