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中秋做月饼,这是那次逛公园,这是我们一起做汤圆......”1月26日,社区二楼活动室内,随迁老人们一边翻着纪念册,一边回顾,活动室内其乐融融。“叔叔阿姨们,这是我们制作的2021年随迁活动纪念

1月26日掌起社区教育中心“和你一起过大年”假日班的全体学生在镇关工委领导的带领下,前往洪魏革命纪念馆开展红色传承教育活动。活动中镇关工委洪银国老师生动地给学生讲解了洪魏抗日根据地的光辉历史,同学们一

“因为回老家的人员很多,高河塘核酸检测点压力很大,需要志愿者支援,我们社区社工上午下午分两批去支援一下吧,给高河塘减轻点负担,我们主要去负责维持下秩序、协助人员扫码,今天要辛苦大家了。”1月26日,山

春节将至,岁寒情深。1月26日,小港街道党总支书记沈建亚一行来到竺山社区走访慰问。沈建亚一行来到社区开展年前走访,主要了解了社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包括年底各项工作、节前安全等的落实情况。随后

为推动全会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1月26日,北仑区大碶社区教育学院灵岩社区分院邀请到北仑区政务服务办督查考核科科长胡浩作为主讲讲师,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六讲六做”大宣讲,掀起宣讲热潮,营造浓厚氛围

春节将至,年味渐浓,1月26日,梅山成校教学点江梅社区将专门定制的“新年礼包”送到了居民家中,把浓浓年味带给大家。这些“新年礼包”里有包括春联、“福”字、窗花等具有新年特色的物品,更特别的是有一封情深

春节将至,竺山社区连日来积极开展年底慰问送温暖活动。在社区党总支书记乐琳琳的带领下,为辖区老党员、困难户、残疾人带去新春的祝福,并送上春节慰问品。“快过年了,我们来看看您,最近天气凉,要注意保暖...

在忙忙碌碌中,又一年新春来到,这一年注定是特殊而不平凡的。1月25日上午,北仑柴桥成校芦北社区分校侨联小组成员身穿喜气的唐装,对辖区内侨属侨眷等家属代表进行了走访慰问,送上新春祝福和慰问品。每到一户侨

在新年来临之际,为了净化美化农村环境,改变农村面貌,近日,柴桥社区教育中心上史村民学校党员、志愿者开展了迎新年环境清扫活动。志愿者们带上手套,拿上扫帚、铁铲等清洁工具,个个精神抖擞,有的三五成群蹲在路

在临近春节之际,为了增添社区的“年味”,同时让居民感受到节日的温暖,并借此活动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1月26日上午,海曙区高桥镇长乐社区开展迎春欢庆活动。当天上午参加活动的居民们早早就来到社区,与社区工

文明无止境,创建不停步。为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梅山成校教学点江梅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

为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迎检工作,从1月20日至1月21日,北仑区大碶社区教育学院灵岩社区分院组织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1月21日,北仑区妇联副主席林雪芬、科长贺海蓉、大碶街道妇联主席王炎波一行来到北仑

连日来,北仑区大碶社区教育学院灵岩社区分院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

 “阿姨,新一年的有害垃圾兑换开始了,给你一张新的兑换卡片!” 社区工作人员将盖好章的卡片递到小区居

随着春节即将来临,人员流动量增大,近日,枫林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志愿者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您好,您的大米、食用油年货礼包请拿好。”1月20日一早,在枫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内,中奖的辖区职工陆

为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健康有序的良好生活环境,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1月21日,枫林社区党群服务中

为积极应对疫情突发事件,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1月17日,新浦片区开展核酸采样业务系统培训。新浦片区

1月20日,下邵社区的公交卡便民服务窗口再次准时开启,为辖区的百姓提供了便利服务。“上个月20号忘了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 浙教厅函〔2021〕146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三大工程”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141号各设区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核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6号各市、县(市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1〕19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2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安吉游戏”实践区和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5号各设区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护眼灯光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浙教办技〔2021〕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学生艺术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