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迎检工作,从1月20日至1月21日,北仑区大碶社区教育学院灵岩社区分院组织社区党员志愿者、灵煦E乡志愿者、计生协会志愿者、关工委五老志愿者和小朋友们,开展有针对性的环境整治志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1月21日,北仑区妇联副主席林雪芬、科长贺海蓉、大碶街道妇联主席王炎波一行来到北仑区大碶社区教育学院灵岩社区分院,走访慰问困难老妇女主任李月妹,向她送上慰问金、慰问品及新年祝福,感谢

连日来,北仑区大碶社区教育学院灵岩社区分院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组织下辖6个支部先后开展2021年

 “阿姨,新一年的有害垃圾兑换开始了,给你一张新的兑换卡片!” 社区工作人员将盖好章的卡片递到小区居民王阿姨的手中。2022年1月21日,高河塘社区每月一次的有害垃圾兑换活动开启新征程。此次活动除了兑

随着春节即将来临,人员流动量增大,近日,枫林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志愿者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活动中,社区志愿者分组在人流量多和重点场所开展宣传,让居民正确认识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重要性,做好预

“您好,您的大米、食用油年货礼包请拿好。”1月20日一早,在枫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内,中奖的辖区职工陆续赶来领取奖品。“去年我同事抽到了礼盒,今年我一知道有抽奖活动,马上就关注了,没想到还真抽中了。今年

为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健康有序的良好生活环境,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1月21日,枫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防疫有我 爱卫同行”主题活动。活动现场,社区志愿者对道路、绿化带等进行清理打扫。同时,志愿者

为积极应对疫情突发事件,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1月17日,新浦片区开展核酸采样业务系统培训。新浦片区全体村社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分批次参加了此次培训。霞浦卫生院医生现场讲授并示范了防护服的穿脱流程、核酸检

1月20日,下邵社区的公交卡便民服务窗口再次准时开启,为辖区的百姓提供了便利服务。“上个月20号忘了来年检,公交卡不能用才想起来,帮我年检下。”居民邵阿姨对公交公司工作人员说道。公交临时服务窗口从社区

心系桑榆晚,情暖夕阳红。1月21日上午,新浦成校校长、工会主席、教师代表一行四人春节前夕走访慰问了陈国达、蔡龙贵两位退休教师。校长对他们嘘寒问暖、仔细询问各自的身体状况,并送上春节祝福和礼物。同时也向

“居民朋友们,请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1月16日,长山

进一步做好春节社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确保节假日期间辖区内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给居民一个安全文明的居住

1月16日,庄市成校的成人高中学员们参加了宁波市教育局组织的文化课统考。这是我校疫情后组织的第一次考

近日,宁波市台办副主任陆朝晖和北仑区台办主任朱江川走访慰问侨台留骨干张治标夫妇,为老人家送上了慰问金

为进一步弘扬爱国拥军的光荣传统,在2022年虎年春节来临之际,蛟川街道清水浦村开展向辖区内80岁以上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1月17日下午,枫林社区博爱家园

为进一步做好退伍军人的走访慰问工作,给他们带去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营造拥军优属、关心关爱退伍军人的浓

深冬已至,天气变冷,但是天悦社区的网格内却特别温暖。为进一步深化退休管理服务,认真做好冬日的慰问工作

为保障辖区居民群众食药安全,青墩社区安全卫生走访辖区内各类商铺,严排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本次安全检查的

斗转星移,岁月荏苒,虎年已悄悄来到。为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湾头社区舞蹈队自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 浙教厅函〔2021〕146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三大工程”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141号各设区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核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6号各市、县(市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1〕19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2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安吉游戏”实践区和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5号各设区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护眼灯光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浙教办技〔2021〕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学生艺术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