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4 年度终身教育“双高”工程 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28

各区(县、市)教育局,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各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在 “ 十四五 ”期间实施终身教育 “ 双高 ”建 设工程的意见》(甬教计〔2021〕161 号)精神,现就做好 2024年度相关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 申报项目与数量

2024 年申报项目为教师队伍赋能建设(含优秀教师团队、 能人工作室)、乡镇成校强基建设(含高水平成校 、新兴特色 成校)、标准化社区老年大学(老年学堂)建设、终身学习品 牌项目 、成人教育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创新五大类项目,分配名额详见附件 1。

二 、 申报条件及程序

1.各项目的目标任务 、 实施步骤和申报条件参照《关于 在 “ 十四五 ”期间实施终身教育 “ 双高 ”建设工程的意见》执行, 申报程序按学校自主申报、 区(县 、市)教育局初审、市教育局终审的流程进行。

2.各地按推荐意向对申报材料汇总排序(附件 2),所有 项目材料以区(县、市)为单位报送,不接受学校单独上报。 其中 ,优秀教师团队 、能人工作室、终身学习品牌申报材料, 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前报送, 电子稿通过宁波终身学习公共 服务平台( https://www.nblll.cn/)报送。联系人:宁波开 放大学王老师;联系电话:15201716237;地址:宁波市江北 区文教路 1 号; 邮编: 315016。高水平成校、新兴特色成校 、标准化老年大学、乡村振兴 申报材料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前报送, 电子稿通过宁波终身 学习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blll.cn/)报送。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89183306;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 号 2 号楼; 邮编: 315066。

三 、项目绩效认定和经费补助

根据《宁波市终身教育 “ 双高 ”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要 求,各建设项目申报单位绩效认定设 A、B、C、D 四个等第。 等第评选参照各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达标情况和专家综合评议 两项内容,排名 A 等控制在各项目立项数的 30%左右,B 等控 制在 40%左右,C 等控制在 30%左右,D 等则参照各项目全市年度建设计划或实际建设情况直接予以淘汰。各区(县 、市)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根据市财政年度拨付情况,按《宁波市终 身教育 “ 双高 ”建设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要求执行。

四 、 申报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规划。 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加强区域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布点。

2.坚持公平公正。各地要严格遵循 “ 公平、公正、公开 ” 的原则,做好组织 、遴选和推荐工作,严格把握标准,规范申报程序,确保推荐单位符合申报条件。

3.加强过程督导。各地要认真落实 “ 重在建设 ”的要求, 对推荐申报的单位加强指导,特别是要对推荐申报单位的项目建设书进行科学论证和过程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

 

 

 

附件:

关于做好2024年度终身教育“双高”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