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邪教的邪恶本质和社会危害性,增强居民群众识别邪教的能力。1月17日,小港街道长山社区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向小区里的居民宣讲邪教的本质和危害,特别提醒老年人群要提高辨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坚决抵制

腊八粥、趣味游戏、环保宣传、迎新纳福……1月18日上午,梅山成校、江梅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开展“喝腊八学分类 祈福纳祥迎新春”主题宣传活动,引导辖区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共迎文明环保

       不断强化辖区督导员垃圾分类工作效果。今天上午,银凤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对辖区督导员进行垃圾分类日常培训。       通过这次培训,让新员工对垃圾分类有了更全面的学习,使老员工加深印象,

       1月17日,在大榭街道海信社区,来自书法协会以及海信社区的书法爱好者们为军嫂们写春联、送祝福、添年味。       他们用喜庆的对联和火红的“福”字,将新春的祝福送给军嫂们,用中国书法的

近日,阳光高照,冬日的大地也被日光烘得暖暖的。在湾头社区的益邻湾志愿服务广场上,正在开展一场益邻集市活动,由各行各业的志愿者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为三水湾小区的居民们提供便民服务。现场有理发、磨刀、缝纫

为进一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创建平安社区。近日,白沙社区志愿者们走进社区开展“消防安全进社区”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当天,志愿者们结合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际,通过

腊八节,又称为“佛粥节”,是中国传统的重要节日之一。俗语:“过了腊八就是年”。1月18日,腊八当天,望京社区开展了熬粥送粥活动,让社区特殊群体在寒冷的冬日里感受到社区的温暖,共度传统佳节。前一晚,大家

腊八到,粥香飘。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腊八节”,为弘扬传统文化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大家对社区集体的情感、为即将到来的春节营造氛围,1月16日,百灵社区组织老年大学学员和居民代表开展了以“欢

“没想到我们流动党员不仅可以参加组织生活,还能在这里参加民主评议。马上腊八了,我们还意外地收到了山下社区党总支准备的腊八粥。”1月16日晚上,小港街道山下社区党员活动室中,流动党员齐聚一堂,展开民主评

      农历腊月初八,迎来了腊月的第一个节日,吃罢腊八粥,就把年来盼。为了更好地让辖区居民了解我国的传统节日及风俗,枫湾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与党员志愿者上门向辖区内高龄老人赠送了腊八粥,香气腾腾的

1月17日,大榭街道金海岸社区开展“金龙送福祥瑞盈翰墨贺岁迎新春”活动。社区邀请了辖区内的书法家和志

俗话说“过了腊八就是年”,在这一天喝一碗腊八粥是老百姓最传统、也是最讲究的习俗。1月16日下午,联兴

随着寒冬的来临,腊八节也悄然而至。为了弘扬传统文化,让村民们感受到节日的温暖和村的关怀,1月17日上

“司机师傅,天气寒冷,快喝碗腊八粥,暖一暖身体吧。”在传统佳节腊八节来临之际,为了表达对罐车司机等户

“夏练三伏,东练三九”为进一步丰富辖区居民文化生活,增强冬日保健意识,传递三九天健康科学的生活理念。

“咚咚、咚咚咚……”1月17日下午,在北仑区霞浦街道黄鹂社区的活动室里,伴着欢快的乐声,巾帼腰鼓队成

农历腊月初八,我们将迎来腊月的第一个节日,中国传统的“腊八节”,俗称“腊八”。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使

临近春节,在这个喜庆的时刻,我们不能忘记那些需要关心和帮助的人们。近日,里洞桥村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一行

为感谢过去一年中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辛苦付出的志愿者们,近日,物流工业社区举办了一场2023年度志愿者表

      在腊八节来临之际,为传承中国传统文化,进一步弘扬“人文”精神,建设幸福、和谐的美好家园,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 浙教厅函〔2021〕146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三大工程”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141号各设区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核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6号各市、县(市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1〕19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2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安吉游戏”实践区和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5号各设区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护眼灯光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浙教办技〔2021〕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学生艺术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