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腊八就是年”,农历的十二月初八是历史悠久的“腊八节”,在腊八节这一天有喝腊八粥的习俗,为弘扬我国传统文化,让居民感受浓浓年味和节日氛围,1月17日上午,海曙区高桥镇高桥社区党委党建联建高桥中心幼

一纸隶书端庄秀丽写就古色古香,一幅春联潇洒大方直抒各家欢喜……1月16日,海曙区高桥镇新桥社区的书法活动室达人汇聚、纸墨飘香,社区书法达人们现场挥毫泼墨、走笔生花,用古韵文明为这间家门口的活动室“旧貌

      年关将至,为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居民的文化生活,提升其归属感和幸福指数,1月17日下午,河源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社区银辉党支部、妇联组织开展了“齐乐‘龙龙’ 巧手迎新”DIY新年

      留在宁波过大年,一年更比一年好!2024年1月17日下午,江北区慈城镇枫湾社区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新春游园会。      “旭龙乘风起 和谐一家亲”,枫湾社区以共建共享的“福”气盛宴迎接即

过了腊八就是年,一粥一饭暖心田。1月17日,镇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开展“腊八送暖 幸福‘粥’到”腊八节主题活动。网格员带着一份份承载爱心的腊八粥,穿街走巷,送到垃圾分类督导员、居民

俗话说“过了腊八就是年”, 1月17日,在这“腊八节”即将到来之际,梅山成校、梅东村党群服务中心联合梅山书法协会开展“迎新春送春联”主题活动。此次活动以免费写春联、送春联的形式开展,也为广大群众送上新

为营造喜庆祥和的文化氛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社区垃圾分类督导员的能力,1月17日下午,联兴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携手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垃圾分类共携手,笔墨春

近日,为进一步增强辖区企业法制观念,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秩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戚家山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开展了一场“守护民‘薪’,促进用工和谐 ”专题培训讲座。培训现场,青峙工业社

“真是太好了,快过年了正愁去哪里洗地垫呢,这个服务真是太及时了”家住芦弯家园的王阿姨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近日,根据群众反映,家中地垫虽小但是容易脏,在寒冷冬日不便清洗,同时地垫上细菌较多,长时间不

1月17日,以“快乐伴银龄 趣味运动会”为主题的2024年退休职工趣味运动会在国庆村文化礼堂举行,本次活动由宝峰社区主办,甬城农商银行协办,社区网格居住的企退人员参加比赛。大家以各种形式传递着全民健身

志愿服务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角色。为进一步弘扬志愿者精神,营造社会关心

  农历腊月初八,是我国传统的腊八节,寄托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传递这一份美好,同时在寒冷的冬日

“窗花是贴在窗纸或窗户玻璃上的剪纸,中国古老的汉族传统民间艺术之一,是中国民间艺术中的瑰宝……”近日

       俗话说,过了腊八就是年。腊八传递着过年的信息,预示着春节的到来。为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这个角落以前被破沙发、大床垫堆的乱七八糟的,自从这间房子建好后,小区面貌都不一样了,环境也更加美观

为了提高村、社区社区教育工作者撰写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水平,1月16日下午,庄市成校在第二教室开展了社

“令节清晨煮粥忙,炊烟风散万家香”。俗话说:“过了腊八就是年”,农历腊月初八,是中国传统的腊八节。为

      为弘扬中国传统节日文化,促进村民之间的邻里交流,1月16日,朝阳村组织村民开展“浓情腊八

农历腊月初八是我国传统节日“腊八节”。都说“过了腊八就是年”,人们习惯在这一天喝上一碗暖暖的腊八粥,

“大家工作辛苦,我们来给大家送新春祝福了,再忙车间里的年味儿也不能少!”1月12日,宁波敏达汽车零部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 浙教厅函〔2021〕146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三大工程”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141号各设区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核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6号各市、县(市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1〕19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2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安吉游戏”实践区和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5号各设区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护眼灯光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浙教办技〔2021〕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学生艺术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