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舍除尘,辞旧迎新。为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欢度一个干净整洁的新春佳节。1月18日下午,白峰街道峰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妇联执委、志愿者等力

1月18日上午,新浦社区会议室里正在开展和美调解工作。街道综治办、村社负责人及矛盾纠纷双方家庭参与本次调解工作。 此次矛盾纠纷调解在社区已开展了2次,经调解无效,当事人求助街道综治办,在调解专员郑伟的

为营造喜庆祥和的新春节日氛围,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带来的关心,1月17日下午,渡头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携手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主题为“春节送温暖 冬日暖人心”的慰问活动,前往辖内部分困难群众家里进行

新冠疫情一直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安全,但是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不顾危险,主动请缨,当企业员工的健康安全需要守护的时候,他们站了出来,主动挑起重担,逆行而上,为工业园区筑起了一道牢固的“防疫墙”。他们有一个共

当抗疫集结号吹响,新浦社区人亚先锋志愿者们迅速响应。“我是党员我先上”“这个片区我熟,核酸清零交给我。”“这里是我的第二故乡,我有责任和义务守护我的家园。”“这么多志愿者里,年轻人算我一个,爬楼交给我

“新型冠状病毒”这个名词对广大群众来说是“最熟悉的陌生人”,自去年疫情以来,有这么多一线工作人员一样为抗击疫情做出自己的努力,如医务工作者、民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党员干部、志愿者等。2022年的第一天

红联社区:年终慰问 情暖残疾人心春节将至,为了让社区的残疾人过上一个幸福年,近日,红联社区开展年前慰问,给社区残疾人家庭送去慰问金和问候的祝福,把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确保他们能过上温暖、祥和的春节。

红联社区:志愿工作进家门 便民服务暖人心“马上就要春节过年了,给老人理个头发换个造型,清清爽爽地过大年。”1月17日,红联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党员志愿者走入辖区困难家庭,为他们带去了便民服务。“小王,

红联社区:年底防诈骗宣传 构筑安全防护壁垒为增强辖区居民防范诈骗犯罪常识,切实维护辖区居民的切身利益,1月17日,红联社区组织志愿者开展防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将防诈骗宣传单发

“居民朋友们,请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1月16日,长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开展防疫知识和政策宣传活动,发挥微网格员作用,走进小区、商铺,“小喇叭双语播报+

为了贯彻“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的指示精神,1月7日上午,下邵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在辖区内开展排摸行动,组

2022年1月8日下午,蛟川街道清水浦村举行2021年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动员大会。本次换届选举,因新

“这腊八粥真是太好喝了!”“喝了腊八粥,就把来年盼。”腊八节吃腊八粥,不仅是节日的象征,更饱含了祝福

“你好,我们是枫林社区志愿者,你订的蔬菜到了,放在家门口了”“你好,你的药在门口了,待会出来拿下。”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枫林社区“星聚力”志愿服务队勇担使命,迎难而上,连日来30余名志愿者主动

“谢谢社区请来了丁大师帮我们把电器设备修好了,这下机器又能生产了,产品也能按时生产发货了。”枫林辖区

“从小学到高中只要我会的就尽管来找我。”小张老师于1月4号正式上线。日前,枫林社区团委启动“云陪伴,

“阿妹,我来我来,打药这个行当我一定比你内行,放心好嘞”,白峰街道峰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老林搓着双手

“阿姨,您辛苦啦,这朵小红花送给您!”来自小港实验学校202班的学生朱涵好拿着自己亲手制作的小红花,

“谢谢张阿姨的多功能理疗仪,我这肩膀现在舒服多了。”“这谢啥,从疫情发生到现在,就看到你们来回奔波,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 浙教厅函〔2021〕146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三大工程”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141号各设区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核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6号各市、县(市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1〕19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2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安吉游戏”实践区和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5号各设区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护眼灯光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浙教办技〔2021〕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学生艺术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