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托养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托养人员身心健康,加强托养人员之间互动交流,提升托养人员成就感。近日,在梅山成校多媒体教室彩梅之家组织开展了美术课程。

9月6日,余姚市社区教育学院沃院长、闻副院长和王副院长一行赴小曹娥镇成校调研指导本学期工作。小曹娥镇教辅室汪主任等陪同调研。

鉴于近日来社会上各类骗局层出不穷,为了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的防诈骗意识,加大防范宣传力度,保证群众财产安全不受到侵害,9月6日,下邵社区融合性社会组织,分发《全民防诈从我做起倡议书》,进行防诈骗宣传。活

学史明理增信,知党情崇德力行

近日,枫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积极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一直以来,大碶社区教育学院是“活到老,学到老”践行者。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生活品质,近日各社区分院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宋永跃校长作新学期开班讲话。他解读了2021年戚家山街道社区老年大学管理制度,明确了本学期的课程安排和学习内容,确保老年大学各个班级开展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同时本次会议为各个专业的兼职教师颁发了聘用证书。

9月6日上午,在梅山成校教学点江梅社区的会议室内,银辉党支部的党员们与退休教师、家长代表就下一步如何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如何更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进行着热烈讨论。

陈山社区多次组织辖区志愿者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近日,掌起成校召开老年教育合作办学工作会议,合作办学文体团队太极拳协会、秧歌舞协会、旗袍协会、健身操梦之队、百姓乐园负责人及班长,任佳溪村老年学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成校校长杨建立主持会议。

8月30日下午,一场别开生面的“儿童议事”交流会在陈山社区二楼会议室开展,社区首届“小火种”儿童议事

为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发展合力,慈溪电大于8月25日—27日组织了为期三天的暑期政治理论培训。我

7月28日至8月3日期间,怡江社区与民进孔浦支部携手共建的“送教暑期爱心假日班”活动火热进行。民进孔

连日来,宁波市各级部门积极行动,全力投入到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来。为更好地助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这几天,围绕着陈家祠堂的修复改造,北仑大碶街道城湾村两委会忙个不停。陈家祠堂是2021年的民生账单中

8月28日,青墩社区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传达北仑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部署会议精神。随后全

为加强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面打造整洁、美丽的社区环境。近日,甬江街道万丰社区招募了暑期社区志愿者

随着智能手机在老年群体中的普及,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化普及程度低、风险意识薄弱、轻易相信

8月30日,竺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我为创城献力量,争做文明小使者”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为了庆祝建党百年,提高教师师德修养,2021年我校师德专题教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与活动。我们制定的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 浙教厅函〔2021〕146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三大工程”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141号各设区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核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6号各市、县(市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1〕19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2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安吉游戏”实践区和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5号各设区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护眼灯光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浙教办技〔2021〕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学生艺术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