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妇女健康素养,以家庭健康助力健康社区,1月16日上午,新浦社区文化礼堂开展了瑜伽培训课程。   课程中,社工从瑜伽文化导入,向居民讲述了瑜伽的起源和发展,居民对瑜伽的认识也更近了一步。居民听了社

金虎辞旧岁,玉兔迎新年!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1 月16日上午,新浦社区在文化礼堂开展新春茶话会,霞浦街道党群书记李波、新浦管理区主任金美琴主持,各村社负责人参加,喜迎新春,共话发展!  首先,霞浦

“呦!这会就贴上福字了!真喜庆!”1月16日,新浦社区居民就发现楼门口贴上了福字,不少居民都忍不住感叹“一下子就感觉真的要过年了!”这是新浦社区工作人员联合志愿者,共同装点社区单元门,迎接新春佳节的到

“史大爷,现在感觉怎么样,舒服点了嘛?”“好多了,能喘上气了,谢谢你们。”躺在床上的史大爷虽然虚弱,但精神状态明显比之前好了许多。家住峰城社区的史大爷,已经90岁高龄,“阳过”之后身体大不如前,总感觉

心之所系,行之所至。春节将至,为进一步用心用情做好特殊人群服务工作,让他们能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幸福年。近日,区联村单位检察院领导对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目前身体情况怎么样

寒风阻挡不了送关怀的脚步,冬日冷却不了送温暖的人心。春节即将来临,为使低边儿童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1月16日,高河塘社区开展暖心慰问活动,看望慰问社区低边儿童家庭。高河塘社区与街道妇联副主席林碧

春节越来越近,年味越来越浓。  近日,里洞桥村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一行,上门给孤寡独居老人送上新春祝福,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迎新春送春联慰问独居老人活动,共迎新春佳节。大家到达张奶奶家的时候,张奶奶

为进一步保护环境,共享低碳生活,让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助力居民养成良好的分类投放习惯,共建绿色文明家园。1月16日下午,翠东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垃圾分类树新风尚”新时代文明

      为了宣传中国传统节日,让居民感受传统文化和新年的气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1月16日上午,枫湾社区开展了“迎新年,写福字”活动,邀请社区书法爱好者带领居民做贺卡,写福字,营造热烈的节日氛围。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在祥和喜庆的气氛中,枫林社区融合性社会组织开展“扮靓新年 清洁家园”活动。志愿者

 2023年1月13日小港街道党工委委员翁展展带队小港街道社区书记来到枫林社区调研枫林社区智慧服务平

学校认真做好月工作计划的制订及月工作小结工作,每月以教师例会的形式进行讨论交流确定,并上报及时、完整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关心关爱辖区老人,1月11日,维拉小镇社区开展以

东升:纸上生花,剪贺新春活动中,老师讲解了剪纸的由来、发展历史和具体工序等知识,并带领大家从最基本的

2023年新春来临之际新村,1月13日沿山村联合澥浦农商银行,组织开展了新春送温暖活动,带着新春的美

妙笔生花送祥瑞,翰墨留香迎新春。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1

1月12日,镇红先锋行暨“甬爱E家”户外劳动者服务驿站主题活动走进十七房村,在十七房村党群活动中心(

兔年新春临近,为在社区积极营造了“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让退役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渡

为加深未成年人对传统节气文化的了解,感受大寒年味渐浓的气氛。1月12日,百灵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三大工程”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141号各设区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核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6号各市、县(市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1〕19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2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安吉游戏”实践区和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5号各设区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0号各市、县(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护眼灯光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浙教办技〔2021〕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学生艺术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