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张人亚党章学堂看到,穿着“人亚先锋”志愿者背心的党员志愿者们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防疫查验

为了推动辖区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丰富老年人的晚年业余生活,9月8日,新浦社区组织社区老年人在文化礼堂开展书法培训活动。

霞浦成校利用暑期时间,因地制宜,在该校楼梯道、办公室走廊、老年大学教室及培训室内外等处精心设计打造切合本校实际的“文化墙”。

在第37个教师节来临之际,9月9日上午,西周镇党委书记郑祥华、党委副书记庞伟总、副镇长钱晓芬一行走访慰问西周社区教育学院,向学校教师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

为增强居民防范诈骗犯罪常识,减少诈骗犯罪案件的发生,维护居民的切身利益,9月8日上午,长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积极开展防诈骗知识宣传。

为了更好地开展胜山镇社区教育工作,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新学期伊始,胜山成校召开了胜山镇社区教育工作暨“双百千万”第二阶段行动会议。

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艺术瑰宝,为激发居民深入了解和学习我国博大精深书法文化的热情,9月8日,竺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021年度秋季书法班开课了。

9月8日下午,山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老年人智能手机培训活动。

9月8日下午,金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合社区工会、关工委、妇联、侨联、文化加油站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迎中秋 睦邻情”手工制作月饼活动。

为增强墙门居民的安全意识,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9月9日上午,柴桥街道社会工作站、柴桥成校在万盛里墙门开展了应急救护培训,墙门近30名居民参加了培训。

近日,北仑区黄鹂社区在社区四楼会议室召开北仑区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暨迎检动员部署会。社区各网格工作人

9月2日上午,陈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召开了居民组长宣传会议,社区党支部书记赵松阮主持了此次会议。此次会

8月23日下午,由省政协委员、浙江开放大学原校长叶宏等五人组成的省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组来到余姚市低塘成校,亮码、测温、登记后,进入校园,对学校创建省现代化学校的

9月2日上午,江南点老龄工作会议在谢墅社区会议室召开,谢墅社区5个村以及江南点其他村的老龄工作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老龄委江南工作站负责人顾祥兴主持。

优质陪伴 让陪伴不缺席

近日庄桥街道滨江社区开展暑期研学营活动,包含手工艺术课程、国学素质学习课程、党史阅读文化课程以及心理抚慰和精神疏导等。

为增强双桥社区青少年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近日,双桥社区为辖区青少年开

9月1日晚,谢墅片区数字乡村建设新棉试点启动。新棉村人口多,农产品丰富,村级经济扎实,在新棉村试点具

红色的七月虽然已经过去,但是如火如荼的八月,党史学习的主旋律还是以多种形式奏响。我校协助东门外村组织

2021年9月1日晚上甬江街道西管社区联社干部、社工利用下班时间开展“上门入户访民情 办实事”实践活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 浙教厅函〔2021〕146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三大工程”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141号各设区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核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6号各市、县(市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1〕19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2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安吉游戏”实践区和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5号各设区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护眼灯光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浙教办技〔2021〕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学生艺术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