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霞浦街道新浦社区人亚先锋“绿手环”环保志愿者协会在生态环境北仑分局,北仑区环保志愿者大队带领下走进宁钢企业,对临港企业污水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了解。                        

为更有效地指导居民做好垃圾分类,近日,山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组织辖区青少年志愿者开展了垃圾分类桶边督导服务。活动中,居民们前来扔垃圾,守在桶边的督导员一一上前查看、指导、宣传,帮助分类。有部分居民分得不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人人参与争创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近日,孔浦街道红梅社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活动,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

为强化辖区微型消防站拉动演练,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灭早、灭小。8月30日,枫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组织社区微型消防站成员开展拉动演练。此次拉动演练主要针对微型消防站队员能否三分钟到场处置,个人防护装备穿戴

为了更好地了解民声民情,并切实快速解决社区居民反映的问题,8月20日上午,红联社区人大组织开展“双员制接待日”活动,小港街道人大工委、红联片区人大代表、政情咨询员、民情联络员参加了此次活动。这次讨论解

截止目前,红联社区无物业小区片区基本已完成了垃圾房的建造,实行垃圾的定点定时投放。每天上午6点至8点半、下午5点至7点半,总能看见有垃圾分类督导员站在垃圾投放点旁,纠正居民垃圾分类的错误、指导正确投放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老年人,进一步提升居民对自身健康的认知,做到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红联社区组织辖区内65岁以上老人开展免费体检。通过前期通知,共发放体检通知单520份,将于8月19日结束。

为进一步提升居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规的习惯,8月28日,天悦社区邀请庄桥交警中队开展了文明交通志愿者网格化培训,培训会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叶静君主持。这是一支以辖区网格员为基础,业委会、物

为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预防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进一步规范校园食堂内部管理行为,8月30日上午,霞浦市场监督管理所、霞浦成校组织学校、幼儿园食

8月30日下午,一场别开生面的“儿童议事”交流会在陈山社区二楼会议室开展,社区首届“小火种”儿童议事会成立。“我想在社区广场建个足球场,我和小伙伴就能在这里踢球了。”“小池塘边上可以建个小亭子,住在旁

为进一步增强居民健康保健意识,有效预防慢性病,做好高血压疾病的防治工作,8月19日上午,压赛堰社区联

为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八月十八日下

为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有害垃圾对环境的危害,引导居民践行绿色生活。今天上午,中一社区开展“有害换有

为提高社区居民对脑卒中的认识,8月23日下午,北仑柴桥成校邀请了北仑红十字会的志愿者舒慧梅老师为芦源

8月20日晚,长山社区党支部组织党员观看文献纪录片《红船领航——百年浙江潮》。该片以“红船精神”为引

“常言道:‘3岁看大,7岁看老’,科学研究显示,一个孩子3岁之前的生长发育会影响其一生的发展变化。那

为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谢墅社区结合实际,开展系列创建工作,达到了创建氛围浓,群众参与感

“李大哥,您最近有去过中高风险地区么?”“邹大姐,您是否还住在陈华浦新村46弄48号呀?”“杨大哥,

8月21日,竺山社区的居民们在自家门口迎来了入秋后的第一场垃圾兑换活动,社区关工委组织了青少年志愿者

“阿婆,您先在这儿刷一下卡,这个玻璃瓶要投到其他垃圾类的‘废玻璃’投放口,我给您示范一遍!”连日来,

关于2021年宁波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宁波市终身教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 浙教厅函〔2021〕146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三大工程”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141号各设区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核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6号各市、县(市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1〕19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2号各市、县(市、区)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安吉游戏”实践区和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5号各设区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护眼灯光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浙教办技〔2021〕8号各市、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学生艺术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实验区、试点校(园)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7